近两年关于“裂变”的话题越来越多,企业爆发式裂变涨粉的成功案例更惹得不少人眼红,导致很多刚接触新媒体的企业都在问:“我该做什么活动,才能快速裂变涨粉?”
纵观新媒体大号裂变案例,其实都是“无意识行为”。或者说是当用户画像、公号调性极为精准,同时不断升级塑造的过程当中,用户产生了高度的信任之后,自发做出为企业转播的行为。
有人说,那也需要营销去带动裂变啊。就拿kindle盖泡面的营销案例来说,能不能学?我们并不能学,因为我们没有kindle前几十年的沉淀。
那我们就不能做“裂变”了吗?当然是可以的,但盲目跟风肯定不行,有下面这几个前提需要关注。
提问
什么叫社群?裂变的概念、真正的裂变是什么?
回答1、裂变的基础是“内功”扎实
裂变的目的是让用户自主的为我们传播,拉近陌生人社交,迅速铺开蛛网式脉络关系,吸引粉丝。
你提供的产品、服务、内容是否真正高质量?是否真正切到用户画像的刚需?这就是所谓的“内功”,如果你内功不扎实,想完成裂变,几乎是不可能的。
2、产品特性决定传播力度
产品是否有可能被你的忠实粉丝传播,更加影响裂变营销的效果。
这两天我看到一个广告,著名NBA解说员王猛同志,拍了一个杜蕾斯避孕套的广告。杜蕾斯在新媒体领域异军突起之前,大家都觉得杜蕾斯广告登不了大雅之堂,然而它现在登上去了,还登的很高。
但即使如此,杜蕾斯广告创意本身再有意思,它会形成泰国广告那样的大传播吗?并不能。因为它的产品特性决定了传播特性。
3、明确裂变主体:用户
裂变和营销的受益者、发起者确实是企业,但是裂变和营销的主体却是企业已经粘合到的忠实粉丝。且忠实粉丝是意见领袖,或者具备意见领袖的潜质。在粉丝意见领袖的带动下,裂变和营销才能够有效进行下去。
很多企业在说裂变营销的时候,都是企业自己在做,企业既是发起者,又是主体,又是行为者,他能做成吗?并不行。换句话说,裂变和营销,在有意识的行为下,对企业来讲,就是一种骗局。
因为它并不成立,真正好的东西,还应该是那句话,叫“酒香不怕巷子深”。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