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技术方案想要申请并成功获得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除了要满足是专利的授权客体外,还需要对技术方案的“三性”进行分析。
“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按照审查员对专利的审查顺序依次是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如果你想针对你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么在我们在找专业人员处理之前,自己也要对技术方案有个简单的分析,以节约后续的交流时间和提高专利的授权概率。我们今天就按照专利审查的顺序对“三性”进行简单的介绍。
1.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或有益效果。由于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需要做大量的检索和分析,工作较为复杂,所以审查原则规定先评价实用性,再评价新颖性,最后评价创造性。那么,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况具体有哪些呢?
(1)缺乏技术手段
缺乏技术手段也就是说技术方案不完整,不能制造或使用,技术方案缺乏技术手段就像一只小鸟没有翅膀,怎么能展翅高飞呢?这种情况是明显不具备实用性的。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能制造或使用跟产品的良品率没有必然关系,有些人认为我产品良品率才1%,是不是就是不能制造或使用?不具备实用性?答案否定的,别说是1%,就算是万分之一也是具备实用性的。
(2)违背自然规律
例如公认的物理界定律、定理,假如你说你想做个永动机然后再申请专利,那么很遗憾你的专利会不满足实用性而无法获得授权。又如,七夕节快到了,你想要把星星月亮拉到自家后院以增加和另一半的浪漫情趣,这明显是违背自然规律无法实现的,不具备实用性。
(3)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方案
例如:在独特的地段建设公路或桥梁的技术方案。
(4)无积极效果
“手工耿”因发明无用的东西而爆红网络,他发明的东西往往奇奇怪怪。例如:倒立洗头机、菜刀手机壳等。这些方案虽然有趣,但没有实际的积极或有益的效果。因此,站在专利的角度,这些技术方案是不具备实用性的,无法授予专利权。
2.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具有抵触申请。
总的来说就是要新东西,这个“新”的参考并不局限于你的个人认知范围或企业范围或行业范围,而是整个世界的公开的现有技术。例如:书籍上记载的、专利文件记载的、**录制的、网站发表的、甚至包括朋友圈发表的内容均属于现有技术,但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保密状态的技术方案不属于现有技术。还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新颖性时,只能将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