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经营状况的主要渠道,及时准确获取上市公司业绩报告,可以使得投资者领先其他人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那么,哪些上市公司需要披露业绩预告?在什么时候披露?
上交所对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要求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代码600、601开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3、实现扭亏为盈。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代码688、689开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超过50%;3、实现扭亏为盈
此外,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将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只对“年报业绩预告”作附条件的强制要求,季度业绩由上市公司自行决定是否预告。
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要求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代码000开头/代码002、003开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如预计上市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2、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超过50%;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币。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对符合预披露的各个报告期都有要求,而且明确了业绩预告的时间节点:
①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②第一季度业绩预告